面试通过了,但是介绍工作时说转正才缴纳保险

宁波江北律师 2025-04-12
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也明确指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也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双方约定来免除。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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